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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贸促会中韩、中澳FTA宣讲暨商事认证业务培训会在青召开

发布时间:2015-12-04 09:49  来源:未知    字号:[ ]


为更好地履行我会原产地证签发、ATA单证册签发录入等两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积极发挥贸促系统商事法律服务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办证水平和外贸法律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原产地证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继2015年5月及6月在济青两地举办的两期出证认证业务培训后,山东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山东调解中心)于11月25日在青岛举办了中韩、中澳FTA宣讲暨商事认证业务培训会。

中韩、中澳两个自贸协定将正式生效实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是企业应用优惠政策的工具和享受关税减让实惠的凭证,为协助企业充分利用原产地和自贸区的相关规则,把握新的优惠措施,特别是加大对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利用,更有效地利用区域性优惠证实现自身和进口双赢,中国贸促会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重点地区工作小组成员、主任签证师,我部(中心)副主任刘洁,结合丰富的区域优惠原产地证签发工作经验,从减让方式、如何操作、政策把握等方面解读协定规则,为参会企业进行了中韩、中澳FTA宣讲培训,希望我会注册企业能够尽快调整市场策略,及时抓住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契机,提升国际竞争力。

培训会上,我部商事认证岗位的同志对一般原产地证、区域优惠原产地证、商事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ATA单证册等商事认证常规业务进行了重点讲解。

    180多家注册企业的新增手签员通过了培训并获得手签员资格证。此次培训时间紧凑,内容丰富、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理论与实际结合紧密,通过培训,企业对贸促会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有了全面而深刻的了解,对如何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有效地避免及防范外贸风险有了深层次的认识。培训会也加强了贸促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强了贸促会和企业之间的凝聚力,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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