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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业务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发布时间:2015-03-04 16:06      字号:[ ]

2012年6月2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仲裁业务研讨会(济南站)在济南南郊宾馆举行。会议由贸仲委主办,山东省贸促会承办,济南市律师协会协办。贸仲委于健龙副主任兼秘书长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山东省贸促会徐清会长、黄建松副会长出席会议,徐清会长致辞。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任王文英博士做了“仲裁规则与实务”的专题报告。贸仲委梁华副处长主持会议。

        徐清会长对山东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指出:山东是经济开放大省,经济形势发展态势良好,经济指标不断实现新的突破,在国家实施“蓝黄”两大经济战略以及建立中日韩“自贸区”示范区的背景下,我们更应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各方要紧密联系,团结合作,在促进改革开放,促进对外贸易,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及宣传推广贸仲委仲裁条款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共同为我省的经济繁荣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于健龙秘书长概括性地介绍了贸仲委的发展状况。他指出:经过50多年的不懈努力,贸仲委在仲裁领域取得世人瞩目的成就,受案数量、受案金额均位居国际、国内仲裁机构前列。仅去年受理案件达到1435件,涉及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受案金额达到156亿元人民币。贸仲委在改革开放、特别是入世后的新形势和新条件下,不断发展壮大,在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于健龙秘书长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新发展、新趋势,针对国内企业在签订对外经济贸易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贸仲委2012年版仲裁规则于5月1日起施行,贸仲委及其分会审理案件统一适用该规则,正确理解和适用新规则是本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研讨会上,王文英博士详细介绍了新仲裁规则的特点及修改的主要内容,并就仲裁实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阐释,对与会人员现场提出的具体问题做了释疑解答。研讨会内容丰富,气氛热烈,成效显著。
参加研讨会的人员包括山东及周边地位的贸仲委仲裁员、山东省国资委有关领导、济南地区律师以及中国重汽集团、山东钢铁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山东鲁信集团、山东商业集团、山东交运集团、华能大厦、晨鸣纸业、晨曦集团等大型企业法务总监和法务主管,近280余人。
会后,山东省贸促会党组书记马啸陪同于健龙秘书长一行前往长清、东平,考察了当地经贸发展情况。期间,就贸仲委仲裁业务在当地的宣传与拓展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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