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热点资讯

不可抗力通知被拒,中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2-18 20:38      字号:[ ]


钱颜 中国贸促会企业权益保护中心

 

日前,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和道达尔公司声明,拒绝接受中国一家液化天然气买家的不可抗力通知。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际,这是首家国际级能源供应商公开反对买家试图退出合约。

遇到这种情况,中企应该应对?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唐怡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新闻报道来看,还不能确定中国的液化天然气买家具体以何种理由发出不可抗力通知,以及基于该通知提出了何种主张。我们推测这一事件主要涉及中国的买家是否有权主张因疫情导致的相关问题构成不可抗力,是否有权因此拒绝履行义务、解除合同等。”

在唐怡看来,国际货物买卖中,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很常见。

总体来讲,一个事件构成不可抗力需满足三大要件:“不能合理的控制”“不能合理的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

企业应先评估合同条款,如在国际油气买卖中,大多数合同都有take—or—pay的条款,买方很难主张不可抗力拒绝付款。如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应查看准据法的规定。目前已有93个成员国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障碍事件和法律后果有详细的规定,各国向联合国贸法会也报送了很多案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除此之外,企业要主张因不可抗力免除违约责任,还需要证明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企业的确不能履行合同。

https://mmbiz.qpic.cn/mmbiz_gif/OpPQ65aeWdEPfPnBxiajPp5sH2hDcVV5rpbXTAuIz0yngd4iaFBV1HEmbLl4gu6oyu1KuRRCMLG8RSQI3nl2xlHg/640?wx_fmt=gif&tp=webp&wxfrom=5&wx_lazy=1针对此类情况,外贸企业应做好哪些准备?

一、尽快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和准据法的规定审慎评估能否主张不可抗力免责。

二、及时通知对方并注意保留证据。在通知时,建议附上不可抗力事件相关证明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三、如遇原材料企业、上游供货商供货困难等情况,应尽快寻找替代货源。因原材料企业不能供货,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不被认为构成不可抗力。因此,如企业了解到上游原材料、上游供货商企业供货困难,哪怕是受疫情的影响,建议尽快寻找替代货源,并保存已采取尽力降低损失措施的相关证据。

四、密切关注有关疫情动态的官方文件,在障碍消除后应尽快履约。不可抗力免责有效期是障碍存续期间。企业应密切关注政府相关文件,一旦疫情得以控制或可以复工,如合同尚未解除,也未与客户达成新的约定,企业应尽最大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五、重视和解、调解等非对抗纠纷解决方式。从各国司法实践来看,企业主张不可抗力免责是非常艰难的,即使胜诉也需要经历旷日持久、费用高昂的国际仲裁/诉讼。受影响企业应充分考虑与客户达成和解,做出一定的妥协,节省争议解决成本。

六、商会等第三方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很重要,但不应将其视作免责金牌。需要提醒企业的是,商会出具的证明是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客观事实(比如洪水、地震、疫情)是否实际发生的重要证据,但是一个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免责,除非当事人明确约定,只能由法院/仲裁机构予以认定。企业切不可认为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就获得免责金牌,麻痹大意耽误了履行其他约定或法定义务,在将来的诉讼/仲裁中处于被动地位。

七、及时寻求专业协助。处理疫情导致的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涉外合同可能涉及适用国际公约或外国法律。建议企业及时寻求法律专业机构协助,将疫情对企业的冲击降至最低。

 

 

          (摘自:钱颜 中国贸促会企业权益保护中心)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