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以下简称《早期收获》)于2023年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山东省贸促会未雨绸缪、积极宣传,主动锁定目标企业。5月6日,中国贸促会成功为青岛某农产品公司签发全国贸促系统首份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优惠原产地证书,该企业出口至尼加拉瓜的保鲜蒜,关税由15%直接降为零,可帮助企业减免关税约2400美元。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在贸促会工作人员的细心指导下,我们顺利完成了商品备案和产地证申报,才能这么快获得证书。有了这个证书,我们出口尼加拉瓜的大蒜、玉米、冷冻蔬菜等农产品可享受关税减免的优惠政策,这是‘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这无疑是实实在在的利好。接下来公司将调整布局,加大对尼加拉瓜等中南美市场的开拓力度。”

根据《早期收获》,中尼双方决定选择两国产业界有出口关切、消费者有强烈需求的产品,用最快的方式削减关税,相互先行开放市场,让两国企业和消费者尽早享受自贸协定的好处。尼方将自5月1日起对自中方进口的苗木、插花、大蒜、玉米、淀粉、冷冻蔬菜、纺织配件以及部分塑料制品、橡胶轮胎、玩具等产品立即取消关税。
中尼两国经济互补性强,贸易投资合作潜力巨大,贸促会将继续做好企业业务咨询和指导工作,助力企业抓住协定实施契机,享受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降税红利,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