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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预警|2025-11-21

发布时间:2025-11-21 10:43  来源:商法中心    字号:[ ]

一、泰国对华冷轧不锈钢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11月10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维持现行税率不变,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生产商/出口商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Ningbo Baoxin Stainless Steel)的反倾销税为8.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33.32%,以下生产商/出口商不征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Tianjin Tisco & TPCO Stainless Steel)、‌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Guangdong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ocessing & Distribution)、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ecision Strip)。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93200030、72193200040、72193300030、72193300040、72193400030、72193400040、72193500030、72193500040、72202010030、72202010040、72202090030、7220209004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93519.pdf

https://thaitr.dft.go.th/th/search/AD1024

二、秘鲁对华拉链及其配件作出反规避终裁

2025年11月9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发布第200-2025/CDB-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印度尼西亚和泰国转口至秘鲁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对印尼和泰国涉案产品征收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参见第293-2021/CDB-INDECOPI公告),即对离岸价格(FOB)不超过23.29美元/千克的金属拉链征收4.8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44.26美元/千克的其他材质拉链征收2.1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9.28美元/千克的拉链配件征收0.6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0年12月9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2月17日,秘鲁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参见第293-2021/CDB-INDECOPI号公告)。

此后,秘鲁对该案进行了一次反规避调查,于2023年7月14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无论是否为原产地)的拉链及其配件征收第293-2021/CDB-INDECOPI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2025年1月28日,秘鲁对该案再次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印尼和泰国出口至秘鲁以规避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为9607.11.00.00、9607.19.00.00和9607.20.00.00。

原文:

https://busquedas.elperuano.pe/dispositivo/NL/2455896-1

三、墨西哥对华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1月1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0.832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3903.90.99、4002.11.99、4002.19.02、4002.19.99及4002.99.99。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原文:

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72509&fecha=11/11/2025#gsc.tab=0

四、墨西哥对华枪用卷钉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1月12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枪用卷钉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0.380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17.00.99和9802.00.01。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原文:

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72704&fecha=12/11/2025#gsc.tab=0

五、土耳其对涉华聚苯乙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1月12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3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印度、韩国、俄罗斯和泰国的聚苯乙烯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到岸价(CIF)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为通用聚苯乙烯,土耳其税号为3903.19.00.00.19,税率为7.37%。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11/20251112-3.htm

(以上信息来自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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